
普及法治知识
筑牢思想防线
澳门六合彩官网 学子解案释法,明断曲直
法治小讲堂第九期
如期开讲
本期讲堂将带领我们聚焦四个案件
用通俗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
拆解案件真相,梳理法律脉络
拨开法律迷雾,点亮维权之路
第一组:思政251班的朱静轩、周珂帆同学讲述了饿了么起诉美团案。这是一起平台经济反垄断的典型案例。美团采用“独家合作优惠+惩罚跨平台”的手段,迫使商户“二选一”,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认定该行为违法,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明确了行业的合规标准。这一判决表明,不正当竞争损害市场公平、侵害商户权益、限制消费者选择,这启示政府要加强监管,企业应诚信守法,平台竞争要回归到提升服务质量与推动创新的正轨上来。
朱静轩:本案揭示出“二选一”的不正当竞争对市场、商户和消费者的多重危害。判决结果着重平衡三方利益,推动行业良性竞争,为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提供了重要司法指引。本案给我们带来深刻的启示,政府应加强动态监管,企业应诚信经营,平台应尊重商户与消费者的选择权,以此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生态。
【座右铭: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周珂帆:在本案中,法院最终判决美团停止侵权并作出赔偿,从司法层面明确否定了“二选一”行为的合法性,为平台经济竞争划定了清晰的边界,彰显了司法对维护市场公平的坚定决心。这一判决启示企业要摒弃无序扩张模式,坚守合规经营底线,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技术创新实现长远发展。
【座右铭:公理之下,正义不朽】
第二组:思政252班的陈彦希、陈雨萱、施馨怡同学围绕“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展开汇报。本案中,郎某、何某偷拍并造谣谷女士,使谷女士遭受网络暴力。最终,郎某、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此判决彰显出司法对网络暴力的零容忍,更揭示出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的风险。本案不只是一次司法上的胜利,更是一堂全民法治教育课。它启示我们,公民要提升防范与维权意识,社会要守住公序良俗底线,管理部门要健全机制以降低维权成本。
陈彦希:2020年7月7日,杭州市余杭区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取快递的谷女士后,与何某共同编造“女子出轨快递小哥”等虚假信息并在网络大肆传播,导致谷女士遭受严重的网络暴力,正常生活受到极大影响。面对侵权,谷女士毅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推动该案成为我国“网络暴力公诉第一案”。
【座右铭:细微法规间,深藏公平正义的追寻】
陈雨萱:本案法律依据清晰。《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被害人自诉存在困难,法院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处理。《民法典》注重保护公民名誉权,造谣者需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023年,两高一部发布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央网信办出台的新规进一步明确,网络暴力行为需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全方位筑牢了网络空间的法律防线。
【座右铭:除人间之邪恶,受政法之圣洁】
施馨怡:这起案件看似偶然,实则反映出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能会面临的风险。它不仅是一次司法的胜利,更是一堂全民法治教育课,警示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社会公众要以理性态度对待网络信息,拒绝盲目评论与转发;管理部门需完善治理机制,确保受害者能更便捷高效地获得司法救济。
【座右铭:公理之下,正义不朽】
第三组:思政252班的史幸娱、沈家栋、薛旭航、胡晓筱同学带来一起AI恶搞表情包侵权案。张某因与朋友周某产生矛盾,利用AI技术将周某照片制作成恶搞表情包并配低俗文字发布至抖音。这看似“玩笑”的AI表情包,却藏着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的法律风险。网络社交里的“随手发”,从不是毫无边界的自由。无论是恶搞朋友照片,还是使用他人影像制作表情包,“提前获得授权”是底线,“恶意丑化、公开传播”更是绝对禁区。别让传递快乐的表情包,变成引发纠纷的“麻烦包”。守好法律边界,才能让网络交流更安心。
史幸娱:张某和周某曾是大学室友兼闺蜜,毕业后因琐事产生纠纷。为泄愤,张某利用AI将周某照片制作成配低俗文字的恶搞表情包发在抖音上,这对周某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干扰。周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最终案件经二审调解达成协议,张某书面道歉并删除相关内容。
【座右铭:法学是美德的宽容】
沈家栋:本案属人格权侵权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张某未经周某授权,利用AI技术制作并传播恶搞表情包,还发布侮辱性言论,此行为侵害了周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周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张某停止侵害行为。
【座右铭:以法为尺,以礼为度,共筑清朗空间】
薛旭航:在遇到表情包维权问题时,首先要立即保留证据,必要时还可以请求公证,提高证据的可靠性;其次,可优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删除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若对方拒不配合则向发布平台投诉,要求平台删除相关内容;此外,还可以寻求公权力介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公开场合发表侮辱性内容更易被认定为侵权,但未直接影响社会评价的私信内容同样能依法追究责任。
【座右铭: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胡晓筱:公民应当注意,未经授权丑化他人形象即构成侵权,任何创作传播行为都必须获得当事人同意。社会各方应当协同发力,既要加强网络文明教育,也要落实平台审核责任,更要完善司法保护机制,共同构建尊重人格尊严的网络生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侵犯人格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座右铭:公理之下,正义不朽】
第四组:思政253班的宣可欣、陈楠、李瑶同学分析了劳荣枝案。1996年起,原小学教师劳荣枝与法子英合谋,在四地以“物色目标、暴力控制、勒索分赃”的模式作案,致7人死亡。法院认定劳荣枝构成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系共同犯罪的主犯,主观恶性、行为残忍度、社会危害性均达“特别严重”的标准。庭审中,劳荣枝拒不认罪,最终被判处死刑。小组得出结论:司法必须坚守程序与实体正义,社会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理性舆论,个人更应筑牢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
宣可欣:曾为小学教师的劳荣枝,自1996年起与法子英合谋,在四座城市以“物色目标、暴力控制、勒索分赃”的模式作案4起,导致7人死亡。2023年庭审时,她拒不认罪,同年12月被判处死刑。此案彰显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以司法利剑捍卫了生命尊严与社会正义。
【座右铭: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陈楠:劳荣枝犯下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三大罪行,其核心构成要件均已完备。劳荣枝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达到了“特别严重”的标准。在四起案件中,劳荣枝承担核心责任,系共同犯罪的主犯。因此,法院判处劳荣枝死刑,完全契合法律规定,有力彰显了公平正义。
【座右铭:法为准绳,不偏不倚;治为基石,行稳致远】
李瑶:劳荣枝案给我们带来诸多启示:在法律层面上,司法必须严格遵循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原则,借助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在社会层面上,要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引导理性舆论,既要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又要维护司法的独立性;在个人层面上,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警惕不良诱惑,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从根本上预防犯罪。
第五组:思政254班的王艺涵,邵安琪,郑欣语,钟佳卉同学分享了重庆姐弟坠亡案。该案中,生父张波与情人叶诚尘将两名幼童视为婚姻障碍,共谋实施杀人行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二人死刑。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庭审中的主犯认定争议及证据合法性质疑均作出法定回应,最终核准死刑。此判决明晰了共同犯罪的责任边界,凸显了电子证据在定罪中的关键作用,既捍卫了生命权至上的法律伦理底线,更暴露出家庭责任缺失与畸形情感的危害,具有重大的警示意义。
王艺涵:张波隐瞒婚史与叶诚尘建立关系。两人视张波的两名亲生子女为结婚障碍,多次共谋杀人。2020年11月2日,张波将亲生子女从15楼的家中扔出窗外,致其死亡。法院认定二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一审、二审均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人于2024年1月31日被执行死刑。
【座右铭:法治,应有良法的温度,更有执行的强韧】
邵安琪:本案中,被告人犯罪动机卑劣,作案手段残忍,且侵害对象是毫无自救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果严重。我国刑事政策坚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原则,并通过死刑复核等程序予以保障。然而,当罪犯挑战人伦底线、践踏公序良俗时,死刑的适用是法律捍卫正义、守护生命尊严的庄严宣告——法,绝不向不法让步。
【座右铭: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
郑欣语:叶诚尘虽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但在策划犯罪、选定作案方式及持续胁迫张波行凶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在二审中,法院认定二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当,均为主犯。舆论对“是否必须判处双死刑”存在分歧。法院认为,二人将年幼的子女视为再婚障碍,作案动机卑劣、手段残忍,严重挑战了人伦底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因此坚持“从严惩处”。
【座右铭: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钟佳卉:重庆姐弟坠亡案是张波与叶诚尘共谋杀害幼童的一起恶性案件。该案明确了共同犯罪主犯的认定关键在于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而非是否直接动手实施犯罪行为。同时,案件凸显了电子证据的重要性,体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辩证统一。案件的判决结果捍卫了人伦底线,警示极端个人主义和畸形情感关系带来的危害,强调了培养家庭责任感和健全人格的重要意义。
【座右铭:公理之下,正义不朽】
从纠纷化解到权益保障
课堂上的细致讲解
终会化作守护公平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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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心,坚守法律底线
担使命,传递精神火种
明法知理,与法共进
本期法治小讲堂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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